对于个人参与币圈交易,法律虽未直接认定为刑事犯罪,但完全不受民事法律保护。如果因平台跑路、价格暴跌、交易对手违约、遭遇诈骗等产生损失,向法院起诉维权,法院通常会以交易行为违反国家金融监管强制性规定为由,驳回相关诉讼请求,所有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。同时,个人交易还面临巨大刑事风险,虚拟货币常与电信诈骗、赌博、洗钱等犯罪资金关联,一旦交易资金涉案,个人很可能被认定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、帮信罪等,不仅账户会被冻结,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。

司法实践中,对虚拟货币的保护存在明确边界。在刑事案件里,虚拟货币可被认定为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,盗窃、诈骗虚拟货币的行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但在民事领域,法院普遍不认可虚拟货币交易的合法性,不保护交易合同的效力,也不支持因交易产生的赔偿、返还等诉求。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也被全面禁止,属于淘汰类产业,相关企业和个人的挖矿行为会被依法整治。

稳定币作为虚拟货币的特殊类型,监管更为严格。泰达币等稳定币虽宣称锚定法定货币,但未经批准在境内使用,会变相侵蚀人民币的法偿地位,涉嫌非法代币发行。八部门文件特别强调,未经许可,境内外任何人不得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,相关交易同样被严格禁止。很多币圈用户依赖稳定币进行交易与资金周转,这一行为本身就处于非法状态,面临资金被冻结、全额损失的风险。
